
2026 萬金杜鵑 | 攝影展公告

徵件背景
一年一度萬金杜鵑盛放之景,以其絕美姿容與獨特魅力,成為攝影愛好者們競相捕捉、留存精彩瞬間的絕佳契機,是攝影界不容錯過的年度盛事。值此之際,為充分展現萬金地區杜鵑花的綺麗風姿與地方特色文化,弘揚當地自然與人文交融之美,特精心舉辦本次攝影比賽。我們誠摯且廣泛地邀請各界攝影愛好者踊躍參與,以敏銳視角和精湛技藝,定格萬金杜鵑最絢爛的時刻、最動人的畫面,深度挖掘並呈現萬金地區豐富的文化內涵與杜鵑花映襯下的美好生活景致。
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執⾏單位|存光有限公司 台北攝影學會
比賽辦法及徵件內容說明
1) 參賽資格:不限年齡,不限國籍,無需報名費。
2) 拍攝內容與地點:拍攝取景於台灣全國海拔兩千公尺以下之杜鵑花,以杜鵑花為主題之⼈⽂與⾃然風景的平⾯攝影作品。拍攝之作品時間須為2026年2月至3⽉之杜鵑花期,請註明拍攝地點。(請註明拍攝地點例如: 瑪鋉運動公園、萬⾥觀光公園、杜鵑公園、流蘇公園、陽⾦公路等。)也歡迎參賽者踴躍發掘⾃身城市街道、⽇常巷弄中之杜鵑花美景。
3) 比賽拍攝期間:2026年2-3 ⽉杜鵑花期
4) 作品規格:
a. 使⽤傳統、數位相機、數位設備(包括手機)拍攝之作品。
b. 投稿作品請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及報名表,寄送至指定收件單位。以實際收件作品為評選。
c . 若採用數位相機、數位設備(包括手機)拍攝。請以 JPEG 格式為主,解析度最小2480 × 3508 像素,長寬最 大不超過4960 x 7016 像素長寬,至少1,200萬像素(不得使用數位技術調整):採用數位相機、數位設備(包括手機)的拍攝作品若入圍須依照通知期限繳交「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d. 作品須為⼀次拍攝完成,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彩飽和度、銳利度、⾊偏修正:照片裁切後仍需符合規之像素,不接受空拍機拍攝、不收連作(組照)、不得抄襲、重製、拷貝、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疊片、作品不得裝裱、翻拍、護⾙、亦不得使用電腦合成、AI生成之圖像或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若不符合規則,將不列入評審範圍,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有權中⽌您的參賽權。
e. 每⼈最多共可投遞5件作品參賽。作品如不符參賽規定者,則不予評審,亦不退件。銅獎 (含) 以上每⼈限得⼀個
獎項。佳作可重複得獎。
f. 每件作品請務必註明拍攝地點、例如:萬⾥觀光公園、基⾦公路等,如無註明拍攝地點,視同棄權。
5) 報名表及著作權聲明書:
報名表中填寫作品說明及拍攝訊息,請於100字内中⽂字內容闡述作品,傳遞理念與故事。
徵件時程及投稿方式說明
1) 徵件期間:2026年3月9日(一)中午12時至3月22日(日)止(以寄出時間郵戳為憑)
2) 獲選公告:2026年4月13日(一)得獎名單將公布於萬⾦官⽅網站,並於次⽇以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3) 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調整徵件時間,與調整評選與得獎公告時間。
4) 投稿⽅式:請點擊下載萬金杜鵑官方 a. 報名表 及 b. 著作權授權書,並填寫相關資訊,包含*投稿相⽚及創作理念,報名資訊"及"著作權簽名授權書",並請將 c. 投稿作品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寄送: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萬金杜鵑攝影比賽",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敬請⾒諒。
評選⽅式
1) 評分項⽬: 主題表達及創意:60%;攝影技術構圖:40%
2) 投稿作品如不符徵件主題及內容,將先予以刪除。
3) 評審規範:由主辨單位聘請5位攝影專家學者擔任評審並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評審,並保 有評審委員最終決策權。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4) 評審結果:根據評選結果分別選出⾦獎、銀獎、銅獎各1、佳作6名並另外選出「特別獎」3名。以上獲選作品將公告於萬⾦官⽅網站與社群媒體,得獎之作品將於實體攝影展展出,展出 ⽇期與地點將公告於萬⾦官⽅網站。
活動獎勵辦法
1) ⾦獎1名:獲選者將獲得獎⾦新臺幣12,000元整,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官⽅網站及社群媒體露出,並於實體攝影展展出。
2) 銀獎1名:獲選者將獲得獎⾦新臺幣8,000元整,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官⽅網站及社群媒體露出,並於實體攝影展展出。
3) 銅獎1名:獲選者將獲得獎⾦新臺幣6,000元整,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官⽅網站及社群媒體露出,並於實體攝影展展出。
4) 佳作6名:每位獲選者將獲得獎⾦新臺幣3,000元整,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官⽅網站及社群媒體露出,並於實體攝影展展出。
5) 評審特別獎3名:每位獲選者將獲得獎⾦新臺幣1,000元整,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官⽅網站及社群媒體露出,並於實體攝影展展出。
實體攝影展
展期: 2026年5月4日(一)至5月13日(三)
地點: 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
得獎者之作品將於實體攝影展展出,頒獎儀式日期將公告於萬⾦杜鵑官⽅網站。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除應符合比賽規定,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加⾊、抄襲、拷⾙、電腦合成、翻拍,不得電腦軟體補插點,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加作品嚴禁盜⽤他⼈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即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3) 入圍得獎作品之數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繳交「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若係使⽤軟⽚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檔及原稿底⽚),必須依公布期限內繳交主辦單位,繳交不全或遲交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檔案者,不得於公布得獎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留備份。
4) 參加本項競賽者,即同意於其作品得獎時,得獎之作品(含作品本身及原作品底⽚或數位作品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公布得獎⽇起讓渡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及重製(如宣傳、發表、出版、展覽或印製等),得獎⼈承諾對主辦單位不⾏使其著作⼈格權。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需提出身分證明⽂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者,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含)元,將依規定開⽴扣繳憑單,中獎⼈需申報個⼈所得;又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含)元,需由中獎⼈先⾃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中獎⼈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需⾃付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即喪失中獎資格。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參加本活動⽽⽀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之義務,概與本活動單位無關。
7)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獲獎⼈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參賽作品⼀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9)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若有此攝影展相關問題與聯絡請洽:wanjinazalea@gmail.com (萬⾦攝影比賽⼩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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